温州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

作者:温州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来源:时间:2020-01-29 19:35:00

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极其严峻,浙江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全面落实我省“十大最严举措”,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为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开学前所有学生公寓统一封闭管理,不提前开放。各学院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所有学生开学前不允许提前返校,同时做好计划提前返校学生的劝阻安抚工作。学校将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安排及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通过班级群、公众号、微信等网络渠道做好所有学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控。

        3.对所有班级学生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摸排,是否存在感染、疑似感染、隔离观察等情况学生。如果存在,要做好汇报、记录和跟踪关心关爱,做好沟通,随时掌控。每日晚20:00前将摸排情况汇总报至蔡轩,联系电话:15857778899(短号:678899),邮箱:289469277@qq.com。

        4.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由学生事务部、学术事务部制订有关学生报到、注册、缓补考、上课等应急方案,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自己和身边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教育引导学生在所住地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和纪律要求,本着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自觉地做好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的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各学院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师生的思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报送学生动态的基本情况,根据疫情情况第一时间做出科学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