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专项经费报销流程

作者:财务处来源:财务处时间:2016-11-09 15:47:24



注:
1、教学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其他日常教学经费按日常业务经费报销;
3、项目开支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教学经费中涉及的差旅费报销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4、财务处地址:温州商学院1-302室 联系电话:86689390、865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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