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0-21 14:40:00
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F区食堂经营户和个人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为提高我院饮食服务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院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文明窗口(经营户)”、“文明员工”评比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F区食堂进行了检查评比,现将评比结果公布如下:
一、“文明窗口”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城院一家(一食堂)一楼 银来小吃(奖励3000元)、1号食堂二楼 温州本地菜(奖励3000元)
三等奖:城院之家(二食堂)一楼冉冉小吃(奖励1000元)
二、“文明员工”
1、城院一家(一食堂)一楼大窗口:李金华(奖励300元)
2、城院一家(一食堂)一楼大窗口:梅建峰(奖励300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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