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08)5号:关于魏晓晓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3-03 16:35:51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委〔2008〕5号 

 

关于魏晓晓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决定:
魏晓晓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工部副部长、共青团温州大
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叶超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工部副部长、共青团温州大学
城市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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