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08)23号:关于调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作者:党委来源:党委时间:2008-12-03 10:59:29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委〔2008〕24号
  
关于调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主 任:叶朝阳
副主任:陈体令
委 员:叶 超、张胜武、范茂盛、郑庆柱、胡 江
管理办公室主任:叶 超
    成 员:黄友余、陈小玲、徐勤荣、钱贤鑫、周海钧、梅 援、巫明川、杜晓哲、倪献鸟、蔡永森、高 洁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机构调整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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