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1〕11号:关于同意召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批复

作者:来源:时间:2011-06-23 14:12:06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委〔201111

 关于同意召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

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批复
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召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收悉。经学院党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日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工会工作报告;审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事编制改革方案》;审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十二五规划》;听取提案工作征集和落实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代表在本院教职员工中产生,工会会员代表由教代会代表兼任。代表名额暂定122名,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代表通过民主方式产生,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在工会会员中民主推荐产生。
五、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由胡伟国、叶育登、冯方盛、孙跃、胡江、叶超、郑庆柱、周文俊、胡宪武、陈体令、蔡加依、张玲玲、魏晓晓、叶海彬、廖晓安、张胜武、吕乐等17位同志组成,胡伟国同志任组长,叶育登、冯方盛、孙跃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共同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是学院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具有深远意义。希望你们按照预定方案,抓紧时间,精心筹备,周密组织,严肃认真地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把本次会议开成团结、鼓劲、务实、创新的大会。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代会 工代会 批复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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