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1)19号:关于继续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1-10-19 09:50:59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委〔2011〕19号

 

关于继续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
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温州大学关于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6号)、《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75号)和《关于继续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纪委〔2011〕3号)要求,经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在近期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等相关工作,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学院全体行政人员、分院科级及以上干部,要根据自身岗位职责,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查找。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岗位互查、集体排查和领导评查等方法,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确定个人岗位风险点。
二、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明确岗位职责,并按照科学、合理、规范、严密的原则,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汇总、单位及部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材料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于2011年10月24日上报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
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岗位廉政风险二次排查表(个人表)
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廉政风险二次排查部门汇总表
3.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部门职权目录一览表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一年十月十五
 
 

主题词党风廉政 防控机制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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