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2)2号:关于陈美兰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组织人事部时间:2012-03-08 10:11:39

党委〔2012〕2号

 

 关于陈美兰同志任职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陈美兰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聘期自2012年3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二年三月八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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