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来源:组织人事部时间:2012-03-31 16:42:07
关于蔡加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蔡加依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
范茂盛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
唐 若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兼);
孙 跃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工会副主席(正部级);
张玲玲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党总支书记;
张胜武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党总支书记;
叶 超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廖晓安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胡 江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
以上任职的干部任期三年,聘期自2012年4月1日开始,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2012年3月8日前学院党委任命的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其他部(处)级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 |
上一篇:
没有了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