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2〕7号:关于陈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人力资源部时间:2012-04-18 12:00:27

党委〔2012〕7号

 

关于陈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陈相华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董磊磊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蔡永森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科副科长;

宿月荣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助理兼心理健康中心主任;

杜晓哲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综合办主任;

林海红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职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向林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童慧娟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励荣杰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周海钧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欧  博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黄玉叶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学生科科长。

任职的干部任期三年,聘期自2012年4月19日开始,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学院党委任命的城市学院党委各部门的其他科级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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