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3〕10号:关于姜良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时间:2013-05-10 15:19:15

党委〔2013〕10号

 

关于姜良同志任职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姜良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副科长,聘期自2013年5月10日至2015年6月30日,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三年五月十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印发
党委〔2013〕10号:关于姜良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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