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3〕14号:关于宿月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时间:2013-08-19 10:35:45

党委〔2013〕14号

  关于宿月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宿月荣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任期自2013年8月19日至2015年6月30日,试用期为一年。其原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三年八月十九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819日印发
党委〔2013〕14号:关于宿月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