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3〕15号: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度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时间:2013-08-23 12:54:31

                     党委〔2013〕15号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度干部
             选聘工作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度干部选聘(届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于管理、想干事、会干事而且能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为我院创建一流独立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本次干部聘任的岗位职数原则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党委[2012]3号)的要求配备。
(二)分层选拔,逐级推进。为有效推进干部聘任工作,做到岗位合理配置,工作无缝对接,学院将按岗位职级分别招聘,逐级推进。
(三)适当放宽选拔条件,让能者人尽其才。
(四)同一职级,原则不做调整。
三、范围和职数
(一)范围
本次干部聘任面向校内外公开进行。
(二)职数
具体岗位详见各批次干部招聘公告
四、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具体详见各批次干部招聘公告
五、聘任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聘任的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必须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组织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聘任。
(三)资格审查
组织宣传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情况向学院汇报。
(四)考核考察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竞聘考核,并对考核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听取意见,形成结论报学院审查。
(五)确定拟任人选
组织宣传部根据干部竞聘考核、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形成报告提交院务会讨论,确定干部拟任人选名单。
(六)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7天。
(七)决定任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决定任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六、时间安排
(一)部(处)干部聘任时间:2013年8月23日— 9月20,10月初公布聘任名单。
(二)科级干部聘任时间:2013年9月20日—10月25日,11月初公布聘任名单。
(三)报名地点:组织宣传部(1-307办公室,电话:86597017,邮址:wuccdw@163.com)。
七、有关说明
(一)凡属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职责,享受正式任用的同等待遇。
(二)本次干部聘期为二年,聘期至2015年6月。
(三)岗位若无合适人选,可暂空缺。
八、工作要求
(一)本次干部聘任,各级党组织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积极配合,切实把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本次干部聘任,每一位领导干部要讲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自觉服从大局、维护大局;要讲党性、讲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九、其他
本方案由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
 
 
附件: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干部聘任工作任务进程表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应聘干部登记表

 

 

主题词:干部 选聘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823日印发
党委〔2013〕15号: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度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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