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3〕21号:关于吴苏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时间:2013-11-08 10:06:34

党委〔2013〕21号

 

 关于吴苏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吴苏鸥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职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胡金林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综合办副主任;

  洁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学生科副科长;

倪献鸟同志任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办副主任。

以上干部聘期自2013118日至2015630日,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三年十一月七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7日印发
党委〔2013〕21号:关于吴苏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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