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6〕4号:关于同意行政党总支等四个总支委员会及下属支部调整的批复

作者:学院办公室来源:学院办公室时间:2016-03-09 15:42:37

党委〔2016〕4号

  关于同意行政党总支等四个总支委员会及   下属支部调整的批复

 

行政党总支、国际贸易分院党总支、会计分院党总支、艺术
设计分院党总支:

你们关于调整党总支及下属支部的请示收悉。经学院党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行政党总支下属行政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由王骥同志担任。

同意国际贸易分院党总支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下设学生第一党支部和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书记由方其中同志担任,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由符晓艳同志担任。

同意会计分院党总支下属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由王哲同志担任,学生第五党支部书记由陈丹妮同志担任,学生第六党支部书记由麻志成同志担任。

同意艺术设计分院党总支宣传委员由孔国琴同志担任,下属教工党支部书记由孔国琴同志担任。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638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638日印发
党委〔2016〕4号:关于同意行政党总支等四个总支委员会及下属支部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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