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0〕108号:关于金洪峰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0-09-01 14:28:05

 

 

关于金洪峰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金洪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主任科员;

刘陈静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干部聘期两年,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一○年八月三十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8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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