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人〔2011〕17号:关于窦家春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1-01-19 13:49:56

 

 

关于窦家春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窦家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副院长;

龙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以上聘任的干部聘期自20111192012630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一一年一月十九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1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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