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1〕179 号
关于聘请陈习定等28位同志担任中级职务
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人社发〔2011〕51号文件和温州大学行政〔2011〕225号文件的通知,陈习定等28位同志已具有高校中级职务的任职资格。现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陈习定等28位同志担任中级职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担任高校讲师职务(17人)
陈习定 阳 杰 袁 胜 曾小慧 战岐林 陈秀秀
黄晓芯 马晓晴 张 艳 戴 益 余瑞雪 周莹莹
金黎希 王 钰 钱 翀 黄友余 林晓影
二、担任高校实验系列实验师职务(1人)
吴中孝
三、担任高校教育管理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10人)
袁红富 郑甜甜 林海红 吴苏鸥 陈晓晴 蔡伶俐
万晓洁 徐青青 叶崇凉 袁 静
上述人员的聘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务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