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明来源:时间:2012-03-28 11:22:45
关于聘请陈冰冰等5位同志担任高级职务的
通 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浙教高科〔2011〕193号、〔2011〕195号和温大行政〔2012〕22号文件的通知,陈冰冰等5位同志已具有高校高级职务的任职资格。现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陈冰冰同志担任教授职务,叶茜茜、潘益兴、朱沛 等三位同志担任副教授职务,何平担任教学型副教授职务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职务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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