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2〕33号:关于陈相华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陈明来源:时间:2012-04-18 13:47:34

温城院人〔2012〕33号


 关于陈相华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陈相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兼行政科科长;

黄友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劳资科科长兼人事科科长;

黄月燕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

  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教学管理科科长;

万晓洁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实践教学科副科长;

张会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综合科副科长;

  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吴伟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设备)科科长;

  海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科副科长;

金洪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园区生活服务中心副主任;

  伟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吴贤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科科长;

余晓伟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

徐双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叶崇凉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办公室主任;

陈晓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办公室主任;

刘陈静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林少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文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王成思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袁红富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长中心副主任。

以上任职的干部聘任期三年,聘期自2012419日开始,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学院行政发文聘任的城市学院各部门的其他科级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4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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