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2〕144 号
关于聘请林宗豪等28位同志
担任中级职务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需要,同意聘请林宗豪、郑阳、耿艳萍、潘建丹、尤丽丽、彭传玉、叶超、陈连华、杜晓哲、周海钧、孙向林、袁红富(转评)等12人担任讲师职务;同意聘请蔡永森、郑煊、陈晓辉、徐双萍、刘陈静、王成思、杨海英、陈园园、吴伟锋、魏晶晶、金影苏等11人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同意聘请陈祖新、余云会、汪林云、张华、潘秀香等5人担任实验师职务。
上述同志聘期从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聘请 中级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印发 |
附件:
温城院人〔2012〕144号:聘请林宗豪等28位同志担任中级职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