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3〕6号:关于马晓晴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作者:来源:办公室时间:2013-03-25 14:04:29

温城院人〔2013〕6号

 

关于马晓晴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根据金融分院马晓晴同志本人要求及金融分院意见,经学院研究,同意马晓晴同志辞去公职。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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