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09-26 16:19:39
关于给予章国道、朱永双同志通报批评的
决 定
各分院,各部门:
在今年暑假期间,由于管理分院学办将未盖学院公章的2014届毕业生登记表装入学生档案寄出,虽后续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但该事件客观上给学生带来不便,对学院声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辅导员章国道、朱永双通报批评。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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