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4〕19号:关于同意会计分院设立审计系的批复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0-14 09:30:15

温城院人〔2014〕19号

 

关于同意会计分院设立审计系的批复

 

会计分院:

你分院《关于设立审计系的请示》收悉。经学院研究,同意你分院设立审计系,系主任由刘晓静副教授担任,聘期自2014930日至2015630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4930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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