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4〕23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1-07 10:28:26

温城院人〔2014〕23 号

 

 

关于印发《2014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现将《2014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4115

 

 

 

 

 

 

 

2014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

 

根据学院教学发展的需要,今年需引进金融学、会计学、传播学、新闻学、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8名,计划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个,用于引进人才,以促进我院发展。

一、各类引进人才入编的基本条件

20101027后进校且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各类引进人才。

二、各类引进人才入编的具体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教师系列人员所学专业(指最后学历、学位)需与从事教学工作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

2.第一学历需全日制本科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毕业于985211(含八大美院、本科毕业后在国外学习两年及以上、国家2011计划高校,下同) 院校的。

 

注:

1. 毕业于国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紧缺专业者不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985211 院校”的条件限制;

3. 优先顺序

职称、学位高的优先(优先顺序:正高、副博士、副高、博士、讲师);同等条件的专业优先(优先专业包括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115日印发

                               

附件:温城院人[2014]23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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