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1-17 15:45:00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文博精英奖”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现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文博精英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文博精英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办法旨在奖励为学院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及行政教辅管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教职员工。
一、 文博教学管理精英奖
给予学年度分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一等奖(前两名)的分院院长(副院长)奖励,其中奖励考核第一名的分院院长5万元,考核第二名的分院院长3万元。副院长按院长的60%奖励。
二、 文博科研管理精英奖
给予学年度分院科研管理工作考核一等奖(前两名)的分院院长(副院长)奖励,其中奖励考核第一名的分院院长5万元,考核第二名的分院院长3万元。副院长按院长的60%奖励。
三、 文博党建工作精英奖
给予学年度分院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一等奖(前两名)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奖励,其中奖励考核第一名的书记5万元,考核第二名的书记3万元。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按相应的岗位津贴比率发放。
四、 文博行政管理精英奖
1、给予年度部门行政管理工作考核一等奖(前两名)的部门负责人奖励,其中奖励考核第一名的正职负责人5万元,考核第二名的正职负责人3万元。副职按部门正职的60%奖励(如果部门正职空缺,副职按相关岗位津贴的比率发放)。
2、对于做出重大工作业绩的部门,按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第一名给予奖励。
五、 文博特别奖
给予年度取得重要工作业绩的教职工个人或教学(科研、管理)团队 “文博特别奖”(不再设院长特别奖),奖励额度为:3万元和5万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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