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5〕6号:关于张佐权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5-06-25 15:23:04

温城院人〔2015〕6号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张佐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贾德洁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
陈坤党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事处处长(兼);
黄玉叶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事处副处长;
严 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务处处长;
唐留雄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
阳 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范茂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处处长(兼);
宿月荣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处副处长;
蔡 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袁红富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杨平宇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处副处长;
李学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财务处处长(兼);
吕建庆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
李丽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正处级待遇);
陈相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林新民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建办主任;
沈良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郑 颖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郑光西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处长;
杨福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院长;
陈习定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副院长;
蒲祖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院长;
汪占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副院长;
胡宪武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院长;
黄志辉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副院长;
孙玉甫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院长;
窦家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副院长;
周文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院长;
涂嘉庆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副院长;
刘锦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院长兼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孙 利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副院长;
杨全红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副院长;
陈钦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院长;
廖笑焱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副院长;
姜相志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主任;
龙 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吴 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唐 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
以上任职的干部任期四年,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部门、分院原任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5年6月25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
温城院人〔2015〕6号:关于张佐权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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