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教〔2014〕28号: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1-14 09:56:20

温城院教〔2014〕28 号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选办法

 

各部门,各分院:

为不断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本着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宗旨,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与比例

1.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为优秀者;

2.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已经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论文字数在3000以上;

3.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率不超出毕业生总人数的5%

二、评选方式

1.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后,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上报分院,分院以不超出毕业生总人数的5%比例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结果上报教学科研部。

2.教学科研部将组织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选,两位专家评审结果一个优秀一个良好及以上或毕业论文有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将优先推荐。如果毕业论文发表期刊为学院教学科研部认定的2B及以上期刊,则直接认定为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3.评选结束后学院汇总获选论文并制作成《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XXXX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三、上交材料(分院统一上交)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分院审定汇总表》;

3. 毕业设计(论文),纸质与电子稿各1份;

4.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原件各1份;

5. 两份论文评语(包括指导教师1份),纸质原件;

6. 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原件资料。

 

四、奖励办法

1. 对于获得学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院将颁发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学生将颁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并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 对于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如果发表期刊为学院教学科研部认定的2B及以上期刊,学院给予报销论文版面费1200元,其他期刊报销论文版面费用600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4111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1111日印发



 附件:温城院教[2014]28号: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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