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教〔2014〕32号:关于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2-10 10:26:28

温城院教〔2014〕32 号

 

 

关于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金融分院孙幸波(学号09304013301)、江嘉曦(学号09304013442)、张家银(学号11304423344),从开学至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和其所在分院意见,经学院研究,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

请做好相关工作。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4128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128日印发

 



附件温城院教〔2014〕32号:关于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