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4-12-10 10:26:28
关于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金融分院孙幸波(学号09304013301)、江嘉曦(学号09304013442)、张家银(学号11304423344),从开学至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和其所在分院意见,经学院研究,同意孙幸波等3位同学自动退学。
请做好相关工作。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4年12月8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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