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教〔2015〕12号: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机构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5-05-19 16:30:17

温城院教〔2015〕12 号

  


 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机构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机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科研机构管理水平,推动科研团队健康发展,现将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清理整顿结果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作如下要求:

1.正常运作的科研机构,需要进行年度计划和总结,学院按周期进行考核评优,并进行奖励(具体指标和奖励标准参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进行)。

2.作为科研机构主要成员,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参加不超过两个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主要成员可以跨分院。

3.每个科研机构设置一名兼职科研秘书,负责与学院教学科研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每位科研机构秘书由机构依托分院每学期按

500元给予工作补贴。

4.休眠状态的科研机构不能参加学院的科研机构业绩考核与评优。

 

附件: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清理整顿结果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5519

附件

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清理整顿结果

 

一、正常运作科研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依托单位

负责人

机构秘书

1

温州融资担保研究中心

金融分院

杨福明

杨中煌

2

温州大学图像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信息工程分院

 

 

3

浙江省汽摩配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信息工程分院

刘希真

刘冰冰

4

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信息工程分院

刘希真

刘冰冰

5

温州世界旅游城市建设研究中心

学院

唐留雄

唐留雄

6

温州区域经济与民营资本研究中心

学院

 

潘益兴

7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周易应用科学研究所

艺术设计分院

 

 

 

 

二、休眠状态科研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温州大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2

温州大学市场调查研究中心

3

温州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4

温州大学网络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所

5

温州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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