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7-03-27 12:41:03
城院〔2005〕10号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戴海东 副主任委员:张一力 施晓秋 王铁星(纪委) 委 员:周文俊 郑庆柱 卢立珏 蔡 锋 冯方盛 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部组织实施,蔡锋兼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决定 抄送: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大学(筹)招生委员会 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5年7月20日印发
发:各系、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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