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

作者:来源:时间:2007-03-27 12:54:28

 

城院〔2005〕22号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规范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及时地处理学生申诉,根据《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学生校内申诉规定》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分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常任委员(6名)

主任:张一力

委员:冯方盛、郑庆柱、杨福明、范茂盛、王旭聪

二、非常任委员(具体人员视学生申诉事件予以确定)

院教学科研部、团委等部门和相关系的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成立  申诉处理  委员会  决定

抄报:温州大学(筹)综合组、温州大学(筹)学生工作组

:各系、部,各班级

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5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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