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教材出版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7-03-27 13:17:11

 

城院〔2005〕40号

 

 

各系、各部门:
     现将
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教材出版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材  办法  通知

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5年12月28日印发

 

 

 

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教材出版资助与

奖励办法(试行)

教材是实施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为了鼓励我院教师参与教材建设,促进我院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教材建设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省、部等各级教材建设项目,积极鼓励教师将自己的教研教改成果以教材形式出版并推广。

二、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科研工作量计算之外,学院对本院教师在本院工作期间所独立完成、主编或获奖的教材给予额外的资助与奖励。

三、教材正式出版后,按表1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出版资助,申请教材出版资助的教师需要填写《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并提交正式出版的教材二册。

 

1:教材出版的资助标准 (单位:元)

立项或出版社

独立完成资助

(主编+全部编写)

主编资助

国家级规划教材

本科

6000

本科

3000

高职高专

5000

高职高专

2500

省重点建设教材

或国家一级出版社

本科

5000

本科

2500

高职高专

4000

高职高专

2000

其他

本科

4000

本科

2000

高职高专

3000

高职高专

1500

 

1:各级教材项目的立项级别以立项文件及学校科研处的鉴定为准,各出版社的级别以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学校科研处的有关文件精神规定为准。

2:由本院教师主编并部分编写的教材,按以下公式计算出版资助费:

资助费=主编资助+(独立完成资助-主编资助)Í(本院教师所编写字数/总字数)

四、教材出版后,若获得国家、省或部级优秀教材奖,按表2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申请教材获奖奖励的教师需要填写《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教材获奖奖励申请表》,并提交所获奖的教材二份及获奖文件复印件一份。

 

2:教材获奖的奖励标准 (单位:元)

获奖级别

独立完成奖励

(主编+全部编写)

主编奖励

国家级

本科

10000

本科

5000

高职高专

8000

高职高专

4000

省、部级

本科

5000

本科

2500

高职高专

4000

高职高专

2000

 

1:各级教材的获奖以正式获奖文件为准,并经学校科研处审定。

2:由本院教师主编并部分编写的获奖教材,按以下公式计算奖励额度:

奖励费=主编奖励+(独立完成奖励-主编奖励)Í(本院教师所编写字数/总字数)

五、本资助与奖励办法经温州大学(筹)城市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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