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7-04-04 14:56:53
城院〔2006〕24号
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浙教宣〔2005〕231号)的精神,提高当代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成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戴海东
副主任:张一力、王铁星
委 员:郑庆柱、卢立珏、冯方盛、蔡 锋、陈体令、胡 江、
叶 超、范茂盛、李培芬、廖晓安、张成扬、林丽君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工 心理健康 委员会 决定 |
发: 各系、部门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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