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要求增列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的请示

作者:来源:时间:2007-04-04 14:58:42

 

城院〔2006〕25号                     签发人:戴海东

省教育厅:

温州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已经省教育厅批准(批准书①编号:PDE33US3A20050037N;批准书②编号:PDE33US3A20050038N),国家教育部备案,合作办学层次和类别为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前段时间因学校与劳伦斯理工大学就有关合作办学的招生及管理规定作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未能及时报批该项目的招生计划。

目前,合作双方已就项目合作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拟于2006年开办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80名,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专业招40名,共120名。学制(国内)为3年,列入第5批电子信息类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计划,学费按每生每学年20000元收取。考虑到学校近年来在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开展课程合作期间,原温州大学信息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前身之一)就具体承担了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合作的教学工作,因此本次合作项目中两个专业的招生和教学由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负责。同时,温州大学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合作项目工作的开展。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2、浙江省教育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3、温州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二??六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戴静    联系电话:86680811、13906659307)

 

  

 

主题词: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  请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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