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7-04-04 15:38:33
城院〔2006〕38号
各系、部门: 现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就业 奖励办法 通知 发: 各系、部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0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广大毕业生积极有效就业,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和我院历年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就业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拓宽和就业工作的开展。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核,使该办法的实施更为公平、公正,更有激励作用。
二、发放范围
我院参与就业工作的教职工。
三、奖励分类
奖励设三部分,分别为毕业班级、班主任和就业先进个人。
四、奖励计算方法
(一)班级奖励
1.班级奖励总额计算方法
班级奖励总额=班级奖励金+75%以上超额奖励金
其中:班级奖励金=班级奖励基本金×班级系数
75%以上超额奖励金=300元×n
n为班级同学签约率达75%后增签的学生数量,即各班的学生签约率达到75%后每增签一个人给班级另增奖励金300元,奖到各班的学生签约率达到100%为止。
2、班级奖励基本金和时间期限
(1)到5月28日,凡班级的学生签约率达到50%的班级,班级奖励基本金为800元;
(2)到6月12日,凡班级的学生签约率达75%的班级奖励基本金为2000元。
3、签约率达到100%的班级,在原奖金的基础上,再奖励1000元。
4、签约率计算方法
签约率=签订协议书人数(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录用+出国+升学)÷班级人数×100%
(二)班主任奖励
1.班主任就业奖金计算公式
总金额=800*班级系数+(75%-90%新增人数)*150+90%新增人数*200
班级系数=班级人数÷40
2.学院相关人员的就业奖励(人员由招就部和各系提出,并报经学院审核)
总金额=1000*学院系数+(80%-85%新增人数)*200+85%新增人数*250
学院系数=930(毕业总人数)÷800(班级个数*40)=1.163
(三)其他老师奖励
1、学院将设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
2、奖励对象:对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毕业班班主任不在内);
3、评奖标准:为本专业、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供帮助和贡献的程度。其中参考各专业就业率、班级就业率、全省各专业平均就业率、75%平均就业率等指标,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系的推荐,评出若干名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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