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7-04-04 16:14:07
城院〔2006〕52号
各部门,各分院: 经研究同意,学院决定聘任: 谢 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分院院长(兼); 林 贵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 于而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 范茂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分院副书记; 施晓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院长(兼); 杨爱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副院长; 郑庆柱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书记; 叶育登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分院院长(兼); 郁 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分院副院长; 陈冰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分院副院长; 陈体令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分院书记; 周文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院办公室主任(兼); 赵建玲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卢立珏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吕 乐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冯方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工部部长; 胡 江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工部副部长; 蔡 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部长; 张玲玲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副部长; 谢安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李 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以上任职的干部聘任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原任干部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干部 任用 通知 发: 各部门,各分院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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