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扩建工程用地预审的报告

作者:来源:时间:2007-05-28 22:19:00

 

城院〔2007〕8号                     签发人:张汉鸣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函[2003]8号)文件精神,独立学院必须拥有独立校园,现我院扩建工程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浙发改社会[2006]860号),并已取得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选址意见书(浙规选 2007024号),项目建设规模为20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68185平方米(含地下5760平方米)。其中教室及实验实习用房12611平方米,图书馆16240平方米,计算机中心2800平方米,会堂2880平方米,行政用房9260平方米,食堂12240平方米,教工宿舍2074平方米,学生宿舍8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5760平方米,其它附属用房24320平方米。拟定总投资30062万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扩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睦州?村,在温州市高教园区预留发展用地内,地块东侧为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用地;南侧为肯恩大学规划用地;西临高教园区西路,北靠茶白路。符合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拟建项目用地总规模20.0000公顷,拟占用农用19.9275公顷,其中耕地10.4624公顷,其他农用地9.4651公顷,建设用地0.0725公顷。用地位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待置换建设留用地规划用途区。

项目涉及占用的耕地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开垦的方式补充,并已将补充耕地的资金列入该工程投资(预算),委托开垦按照当地1.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

扩建工程建设进度关系到我院招生及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恳请贵厅考虑我院正处于发展建设关键时期的实际,同意对我院扩建工程用地进行预审。

特此报告,望大力支持为盼!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  用地  报告

抄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1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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