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顺武等11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作者:来源:时间:2007-05-28 22:25:15

 

城院〔2007〕13号

各分院,各部门,各班级: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胡顺武等11位同学以夹带资料或书籍、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作弊,严重违反了考场纪律。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分别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点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胡顺武等11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从20073月至20082月,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考试作弊课程

胡顺武

智能控制05101

VB程序设计》

林风帆

网络05102

《英语精读三》

姜伟隆

06工管专科3

《大学英语一》

叶鹏飞

06电子信息专科10

《计算机文化基础》

杨慧增

06电子信息专科10

《计算机文化基础》

 

电子05201

《工程数学》

 

06电子信息专科4

《高等数学》

 

06工管本科6

《大学语文》

冯信爱

06工管专科11

《市场经济概论》

倪苗锋

06电气信息本科1

C语言程序设计》

 

金融05102

《证券投资分析》

 

 

                          二OO七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留校察看  处分  决定 

抄送:学生本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3 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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