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章驿亭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05-29 09:17:23

 

城院〔2007〕20号

各分院、各部门:

     

基础分院06经济贸易专12班章驿亭(学号:0651536453)同学本人要求自动退学。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章驿亭同学自动退学,请有关部门按学籍管理规定做好退学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自动退学  通知 

抄送:学生本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3 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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