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赵久慧同学自动退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05-29 09:26:38

 

城院〔2007〕24号

各分院、各部门:

    基础分院06经济贸易专12班赵久慧(学号:0651536457)同学本人要求自动退学。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赵久慧同学自动退学,请有关部门按学籍管理规定做好退学工作。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自动退学  通知 

抄送:学生本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3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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