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闻旭华等5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05-30 15:18:32

 

城院〔2007〕31号

各分院,各部门,各班级: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的补考中,闻旭华5位同学以夹带资料或书籍等形式进行作弊,严重违反了考场纪律。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点,经研究决定,给予闻旭华、李南益、金双双、?虞建峰5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从20074月至20083月,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考试作弊课程

闻旭华

06电气信息本科5

《计算机导论》

李南益

信管0520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金双双

06工商管理本科1

《管理学原理》

?

06电气信息本科3

《计算机导论》

虞建峰

06电气信息本科5

《计算机导论》

 

 

 

 

 

 

 

 

 

 

OO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留校察看  处分  决定 

  送:学生本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410印发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