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07-05-30 15:18:32
城院〔2007〕31号
各分院,各部门,各班级: 在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的补考中,闻旭华等5位同学以夹带资料或书籍等形式进行作弊,严重违反了考场纪律。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点,经研究决定,给予闻旭华、李南益、金双双、何?艺、虞建峰等5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从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考试作弊课程 闻旭华 06电气信息本科5班 《计算机导论》 李南益 信管0520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金双双 06工商管理本科1班 《管理学原理》 何?艺 06电气信息本科3班 《计算机导论》 虞建峰 06电气信息本科5班 《计算机导论》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留校察看 处分 决定 |
抄 送:学生本人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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