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7-05-30 16:15:37

 

城院〔2007〕58号

各分院、各部门:

    毕业教育是大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院教育成果、培养人才的一次检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文明、愉快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工作

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毕业生进行评价;教学部门要及时通知课程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进行补考,帮助毕业生正常毕业;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证书发放等工作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校(院)安排,各专业毕业班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6265;毕业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6月11 ;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621

3、认真做好毕业典礼工作

举行和参加毕业典礼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爱校的有效方式和载体。要积极策划一场令人感动、别开生面、记忆深刻的毕业典礼活动。毕业典礼时间暂定621

4、做好公寓安全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时,学院团委要开展“图书银行”、“公益捐物”、合理举行二手跳蚤市场,为毕业生提供便利;帮助离校的学生提行李、提供绳子、编织袋等物品;学院学工口人员、班主任和专业教师要经常走访学生寝室,关心毕业生冷暖、实习就业等情况,对学生出现的困难要及时予以帮助和解决;

5、各分院和班级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各项工作。可以以主题班会、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增强毕业生的爱校情感。

二、强化服务,切实做好毕业生“四大工程”服务工作

1、实施“就业龙头”工程

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开展一系列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户口落实、协议书签订、创业等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努力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供需洽谈会、人才交流大会,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开设网上就业平台;就业部门要及时收集最新的就业信息并及时告之学生;动员专业教师推荐就业。报到证发放时间为 7月10。学院招就部负责统一、按时发放户口迁移证和准确地寄送毕业生档案。

2、实施“管理育人”工程

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对毕业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教育;对毕业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做到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防打架、防诈骗,确保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

3、实施“服务育人”工程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认真分析毕业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开设专题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做好离校前的复杂心理准备;相关职能部门要现场办公,集中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邀请客运、托运单位上门为毕业生提供预售车船票和行李托运等服务,设身处地为毕业生排忧解难;勤工俭学中心要做好“诚信名片”工作,及时注意毕业生的还贷款,对确实有困难的毕业生要及时与有关银行联系,予以帮助。

4、实施“六个一”情感工程

学院为毕业生开展“发一份文明离校倡议书”、开一场“校友同手足”交流会、“发一份《花样年华》纪念册”、“举办一场师生同乐欢送会(部分节目由辅导员老师参演)”、“给毕业生的家长寄一封信”、举办一场“告别杯”篮球赛等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今日我以城院为荣,明日城院以我为荣”观念,营造文明离校情感氛围。

三、其他事项

1、各分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宣传和组织,组织有困难的,由学院统筹协调安排。

2、各分院要切实抓好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努力完成学院既定目标。

3、对各类欠费及已贷款而未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的学生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尚未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暂不予派遣。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7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具体日程表

附件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此页无正文)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毕业教育  离校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5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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