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院〔2007〕124号:关于余耀等63位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和跟班试读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7-10-15 12:34:50

 

 
 
城院〔2007〕124号
 

 
关于余耀等63位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和跟班试读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各班级:
经核查,余耀等63位同学截至目前为止,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15学分以上,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城院〔2006〕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给余耀等63位同学予以编入下一年级和跟班试读处理。
 
附件:1.编入下一年级学生名单
 2.跟班试读学生名单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编入下一年级 跟班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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