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8-10-28 15:41:56
温城院〔2008〕141号 ![]() |
各部门、各分院: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温城院[2008]32号)文件精神,经各部门和各分院推荐,由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评,经学院审定,现评选出15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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