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2009〕11号:关于成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事故仲裁小组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9-01-14 09:00:03

 

 
温城院〔2009〕11号
 
  

关于成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教学事故仲裁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严肃学院教学事故的处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州大学城市教学事故仲裁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定福
副组长:孙 跃
成 员:刘云刚 张启明 尤 佳 潘益新 饶 彬

  

 
二○○九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1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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