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2009〕46号:关于举办“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9-04-13 08:27:23

温城院〔2009〕46号
 
 
 
关于举办“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第一届专业运动会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有效性,经研究决定,举办以“赢在城市”为主题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
一、指导思想
(一)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的需求,优化比赛内容,规范比赛办法,提升比赛水平。
(二)以能力为本位,注重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三)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五个结合”,即技能大赛与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与专业教学实际结合,与就业岗位需求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与全国技能大赛要求结合。
二、组织机构
(一)“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主 任:叶育登 
副主任:叶朝阳 冯方盛
组委会成员:蒲祖河 张胜武  于而立 范茂盛 杨爱琴
郑庆柱 孙 利 胡 江 严 忠 胡宪武
陈体令 魏晓晓 蔡 锋 钱 军
(二)“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公室”)
大赛办公室主任:陈体令
大赛办公室下设秘书处、竞赛部、宣传部
竞赛部下设比赛项目组,负责各比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裁判组
总裁判长:叶育登
经济专业类比赛裁判长:蒲祖河
管理专业类比赛裁判长:于而立
电子信息专业类比赛裁判长:杨爱琴
外语专业类比赛裁判长:孙 利
三、比赛项目
比赛设经贸专业类、管理专业类、电子信息专业类、外语专业类等4大类项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自愿参加,也可跨专业选报。
(一)经贸专业类比赛项目
经贸专业类比赛设校园银行技能超人大赛、商业银行CIS策划大赛、外贸口语角色扮演大赛、模拟炒股大赛等项目。
(二)管理专业类比赛项目
管理专业类比赛设ERP沙盘模拟对抗大赛、财会信息化大赛、物流配送方案策划大赛、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商业实战大赛、广告设计大赛等比赛项目。
(三)电子信息专业类比赛项目
电子信息专业类比赛设电子设计大赛、网页设计大赛、网络技能大赛、ACM竞赛等项目。
(四)外语专业类比赛项目
外语专业类比赛设英语演讲大赛、语言景观英语翻译纠错大赛等项目。
四、奖项设置
专业运动会设个人奖、团体奖和单位奖。
(一)个人奖:各学生个人比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奖人数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具体视参赛人数确定)。
(二)团体奖:各学生团体比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奖团队数为一等奖1支,二等奖2支,三等奖3支(具体视参赛团队数确定)。
(三)单位奖:根据各单位在专业运动会各项比赛的总体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定。
五、奖励办法
(一)凡在专业运动会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团体),由大赛组委会、相关合作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其中获一等奖者还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学院“学科竞赛优秀奖”(获奖金额不重复)。
(二)凡比赛项目中有相应职业标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或者专业运动会各项比赛的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在国家商业技师协会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范围的,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商业技师协会认证的业务技术资格证书。
(三)凡获得专业运动会各项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加素质拓展学分2分、1分、0.5分。
(四)凡在专业运动会中获得一等奖的教练员、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一)比赛定于2009年4月至2009年6月进行,各组织单位于2009年4月13日前设计好各比赛项目,并制定出相应的比赛方案及实施细则,报大赛组委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开始实施。
(二)比赛组织工作由各组织单位结合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三)比赛报名时间见附件;报名地点:4号楼207学生服务大厅9号窗口;咨询电话:86599804。
(四)各组织单位于6月上旬提供各比赛项目总结、各项目参赛人数、参赛名单、比赛成绩等材料,由大赛组委会给予鉴定后,给予相应等级的表彰奖励。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赢在城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专业运动会比赛项目
 
 
 
主题词学生 专业运动会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4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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