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6-29 09:25:46
温城院〔2009〕108号
|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调整现设置机构。现将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与名称公布如下: 学院下设党院办、财务室、教学科研部(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保障部、实验实训中心、督导室,经济分院、国际贸易分院、管理分院、会计分院、电子信息分院、外国语分院、基础教学部。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办公室 2009年6月11日印发
关于学院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
上一篇:
没有了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