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3-07-08 15:59:08
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2013学年
分院(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温城院〔2010〕153号文件要求,经自评、互评、考评、公示、院务会审议,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学院考虑今年是按〔2010〕153号文件考核最后一年,决定本年度考核不设C等,下一年度将按新的办法严格执行。
一、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
A等:会计分院、国际贸易分院
B等:金融分院、外国语分院、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艺术设计分院
二、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A等: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
B等:后勤保障部、教学科研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实训中心、党院办、财务部
三、单列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A等:空缺
B等: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考核结果 公布 通知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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