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2013〕21号: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2013学年分院

作者:办公室来源:时间:2013-07-08 15:59:08

温城院人〔2013〕21号

 

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2013学年

分院(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温城院〔2010〕153号文件要求,经自评、互评、考评、公示、院务会审议,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学院考虑今年是按〔2010〕153号文件考核最后一年,决定本年度考核不设C等,下一年度将按新的办法严格执行。

一、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

A等:会计分院、国际贸易分院

B等:金融分院、外国语分院、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艺术设计分院

二、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A等: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

B等:后勤保障部、教学科研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实训中心、党院办、财务部

三、单列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A等:空缺

     B等: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考核结果  公布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74日印发

附件:温城院〔2013〕21号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2013学年分院(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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