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行政〔2016〕21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3-31 09:09:39

温城院行政〔2016〕21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现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6年3月30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强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学特色,提高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使命、立德树人是学校根本任务的思想,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和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院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提升的“三位一体”,努力培养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有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二)工作目标
2016年起全面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建立健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制度,扩大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率和覆盖面,树立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到2018年底形成完备的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培育孵化、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到2018年底,在校生创新创业率达5%,孵化项目达到100个,其中正式注册企业的项目团队达到50%。以省厅教育评估院第三方数据评估为依据,到2017年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创业层次稳步提高,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超过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开展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人才培养重心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不同学习需求,实施分层分类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个性化与精细化。分层方面,一是通过通识教育培育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精神,二是面向有创新创业意向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特色课程,三是通过孵化区、众创空间等提升创业学生的创新创业实务。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2+1”和“3+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创新创业人才选拔考核机制和评价办法,在三位一体招生过程中重视选拔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学生。现阶段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将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启发作为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培育独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文化,普及创新创业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增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全面推进创业学院建设
我院自2015年12月正式设立创业学院,创业学院以培育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激情、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实践为宗旨,以重实践、宽视野、练技能、多元化为理念,坚持走政校企合作、产学研融合的发展方向。
探索富有“城院特色”的创业学院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业基础》等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与平台建设。
通过加强对创新创业的组织领导,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人人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与教学改革
1、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按照“盘活现有课程资源,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快课程体系建设”的思路,建设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挖掘各种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各类专业社会机构、国内外院校的精品课、网络视频公开课,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2016级起,开设全院性《创业基础》公共课程(2学分),跨专业创业类选修课程(3门模块课6学分),创业比赛、创业实验与项目孵化等创业实践课程(6-16学分)。
2、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管理
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出发点,大力推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首创和冒险精神、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独立工作能力、社交和管理技能。推行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积极推广以翻转课堂为代表的研究性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考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管理和运行模式,推广形成性评价考核方式改革。
3、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及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
改进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1-3年休学开展创新创业,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调整学业进程。
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关创新创业实践必修与选修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学科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予以量化评价并转换成相应学分。
4、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
发挥浙商孵化园 “实验室”的功能,通过分院创业工作室-学院浙商孵化园-社会创业平台三级孵化机制,大幅度提升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合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协同育人新机制。对接校外创业园、产业园、科技园,进行资源、师资、场地等共享;每年定期举办创新创业项目校内外对接活动,实现学生创新创业与企业对接、园区对接、人员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引入风险投资机构,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险基金,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支持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到2017年底,建立10家深度合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合作单位,建立20家校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完善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以竞赛促进创新创业教学。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扩大覆盖面,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在扩大项目覆盖面的同时,探索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形式和创新创业联动机制,为创新成果向创新创业项目转换提供必要条件支持。
(三)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服务
1.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面向全体老师选聘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完善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职责。充分利用校外科技园、创业园,吸引更多相关行业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家到学院兼职或挂职任教。校外导师由具有丰富企业实践经验的创业者、企业家、企业管理者、企业技术骨干担任,能指导学生结合专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注重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与创新创业实务能力的培养;建立校内外创新创业教师协同教学与互动交流机制,共助创新创业教师专业发展。每年开展4-8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发展的相关活动,支持40人次的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研修学习。到2017年底,建成一支专业均衡、理论实践融合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2.完善教师激励约束和发展机制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职责,将提升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培养精干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支持创新创业教师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课程学习,鼓励创新创业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引导学院科研学术团队积极参与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分院年度考核。
鼓励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做助手共同研发各类课题,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在确保学生团队主体的前提下,支持教师以技术、项目、资金、经验、资源等多种形式与学生共同创业。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到园区孵化。
3.改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创业学院牵头,教务处、团委、管理分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分院共同参与,搭建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创业帮扶体系,采用专家讲解、案例分享、小组讨论、现场模拟等辅导形式,帮助创新创业团队获得自我提升
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创新创业项目信息;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反馈体系;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跟踪调查体系,建立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档案;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推动地方和行业协会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新创业项目指南,引导大学生识别创新创业机会、捕捉创新创业商机。
(四)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整合学院各部门各分院合力,汇聚校内外优质资源,作为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力,确保“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学院将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改革所需经费列为专项预算,确保改革有稳定的财力支撑;在学院教学经费中单列创业实践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学院投入、企业投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做大创新创业教育基金;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管理机制,为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办企业,将予以经费支持;鼓励学生项目团队入驻校外联盟园区平台;丰富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构成,允许以本院学生为主,联合校外资源申报项目入驻浙商孵化园;鼓励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采用组织团队、招聘本院毕业生等方式入驻浙商孵化园。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进一步强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与协同推进。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分院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业学院牵头,教务处、团委、管理分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分院,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尤其要强化各分院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工作任务与目标。
二)强化监督落实
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分院考核,挖掘各分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潜力;建立分院创新创业教育联系人制度;完善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冲抵机制;建立专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教研业绩之间的等效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和园区挂职锻炼制度,提升创新创业教师的教学素养与教学能力。
(三)加强宣传领导
     进一步强化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总结推广各分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宣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空间,形成人人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人人关心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大力发展创客协会,支持创客协会举办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多样、类型丰富的活动,传播创新创业精神,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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